技术合同登记的有关事项
一、技术合同登记范围
技术开发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、技术咨询合同、技术服务合同
二、政策法规依据
1、[2000]063号文件《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》
2、[2000]253号文件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》
3、[1999]273号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、发展高科技、实现产业化的决定》
4、国税函[2004]825
5、青地税[2000]148号《关于从事开发、转让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》
三、技术合同实行认定登记制度
经认定登记的合同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。(视不同的企业单位而定)
四、免税的审批程序
从事技术转让、开发业务,申请免征营业税时,须持技术转让、开发的书面合同,进行认定登记,再持登记的合同和科技部门审核意见证明,到当地税务机关审报
。
五、需携带材料:
技术合同一式两份、技术贸易许可证副本。
办理地点: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(辽宁路127号二楼)
联系电话:83810405 联系人:韩俊梅
E-mail: hanmei@qingdaotse.com
网址:http://www.qingdaotse.com
如有不明事宜,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,我们业务人员也可登门服务。相关资料可登陆青岛技术产权交易网站进行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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